当前位置:首页>新闻首页 > 要闻 > 焦点关注 > 正文
【典型案例】每日环保督察扫描(3.7周二)
2023-03-07 10:15:29 | 来源: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与法制专委会 | 打印 | 收藏
缩小 放大
 
导语
 

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我们从周一至周五每日选辑一个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打击犯罪、保护生态,请关注“每日环保督察扫描”。

 
 
 
 案例一 
浙江杭州查处在江河擅自新建排污口案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30日,接群众举报,原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现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执法人员对杭州珐酷鼎河酒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公司厂区北侧何家弄港河道发现建有两根白色塑料排污管,现场未发现排水,但河道表面有白色泡沫。

 

 
经进一步调查,该公司涉嫌未经同意,擅自在江河新建排污口,用于排放糖化车间设备清洗废水。执法人员对河道河水和糖化车间内排放口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
\\
查处情况
 

杭州珐酷鼎河酒业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水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水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

启示意义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将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部门划入的执法事项纳入《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严格履行职责,依职权对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免责声明:
本页面呈现之信息,如无特别注明的,均来源于互联网,华东中华环保呈现这些内容之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证实其真实性。如华东中华环保呈现的稿件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版权说明:
凡来源标注为“华东中华环保”的本网稿件,转载时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焦点关注图文

  • 【典型案例】每日环保督察扫描(4.20周四)

    【典型案例】每日环保督

  • 【典型案例】每日环保督察扫描(4.17周一)

    【典型案例】每日环保督

  • 【典型案例】每日环保督察扫描(4.12周三)

    【典型案例】每日环保督

  • 【典型案例】每日环保督察扫描(4.11周二)

    【典型案例】每日环保督

在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