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我们从周一至周五每日选辑一个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打击犯罪、保护生态,请关注“每日环保督察扫描”。
案情简介
2021年4月28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对安肇新河流域排污口进行巡查时,发现大庆市丰收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马家窑分公司厂区内存在多处纳污坑塘。省执法局立即将问题线索转交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大庆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属地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查处情况
大庆市丰收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马家窑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启示意义
强化科技手段运用,积极推广无人机巡查执法,及时发现违法问题线索,固定违法行为证据,提高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和处置率,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供有力支撑,实现严格执法、精准执法。
(图片来源:国新网 徐想 刘健 摄)封面新闻记者:我们知道应对气候变化与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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