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首页 > 要闻 > 焦点关注 > 正文
【典型案例】每日环保督察扫描(1.12周四)
2023-01-12 11:14:53 | 来源: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与法制专委会 | 打印 | 收藏
缩小 放大
 
导语
 

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我们从周一至周五每日选辑一个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打击犯罪、保护生态,请关注“每日环保督察扫描”。

 
 
 
 案例一 
胡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案情简介
 

2021年5月4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以下简称滕州分局)接群众信访举报,反映滕州市木石镇后木石村村委会西约300米石桥两侧河道内有被倾倒的深咖色液体,气味刺鼻难闻,造成环境污染。

 

滕州分局立即赴现场调查,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置,拦截上游河水,抽取河道内倾倒的废液,防止对下游河道造成污染。

 

经鉴定,河道内倾倒的废液为危险废物,按照“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滕州分局立即与滕州市公安局对接,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集中办案。

办案人员围绕废液倾倒点,梳理相关线索,充分利用镇街雪亮工程、天网信息平台,及时实地走访摸排,发现在案发前后有一嫌疑厢式货车在案发地域往返数次,形迹可疑。

 

经进一步研判该车辆行驶轨迹,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冯某某。通过对冯某某的调查询问、银行及微信交易记录、车辆轨迹等综合信息的分析研判,明确了其从胡某某处接收废液非法处置的犯罪事实,并确定非法储存点2处、倾倒点2处、掩埋点1处。胡某某到案后,专案组继续向外扩线侦查,结合信息化资源进一步分析研判,明确了一条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的利益链条。

\

为深挖犯罪网络,实现全链条打击,专案组充分利用各类信息深化研判,并奔赴涉案各地域积极商请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协助,最终锁定了涉案危险废物非法处置中间人和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员工,进而明确了8家上游涉案企业,分别是宁夏天合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夏胜佳化工有限公司、石嘴山联合利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贝格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徐州江海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宜兴捷先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宜兴市恒立化工厂、威智医药有限公司。

 

该案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53名,打掉存储窝点11个,查处企业8家,查扣8000余吨危险废物,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摧毁犯罪网络,挽回因环境污染修复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1亿余元,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查处情况
 

 

根据《刑法》第338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项的规定,胡某某等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

 

2021年5月7日,滕州分局将该案件移送至滕州市公安局,滕州市公安局当日对该案件立案侦查。

 

2021年10月9日,滕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提起了公诉,2022年1月7日,滕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启示意义
 

 

1.此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一般较为隐蔽,通过加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宣传力度,引导公众积极发现和举报环境违法问题,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2.在本案办理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作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共商共研,开展联合查处。此案的成功破获为建立跨省级行政区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形成打击合力,保障跨区域案件顺利侦办提供了宝贵经验。
 

 

免责声明:
本页面呈现之信息,如无特别注明的,均来源于互联网,华东中华环保呈现这些内容之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证实其真实性。如华东中华环保呈现的稿件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版权说明:
凡来源标注为“华东中华环保”的本网稿件,转载时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焦点关注图文

  • 【典型案例】每日环保督察扫描(4.20周四)

    【典型案例】每日环保督

  • 【典型案例】每日环保督察扫描(4.17周一)

    【典型案例】每日环保督

  • 【典型案例】每日环保督察扫描(4.12周三)

    【典型案例】每日环保督

  • 【典型案例】每日环保督察扫描(4.11周二)

    【典型案例】每日环保督

在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