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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事件:西德森林枯死病事件
2022-10-10 17:25:51 | 来源: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与法制专委会 | 打印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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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二战后,联邦德国(西德)工业得到快速恢复,但由此产生的酸雨致使西德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的损害。受酸雨影响,枯死病在西德森林中蔓延。为此,西德政府和地方政府在与各方利益博弈中,经历了一个漫长的阵痛过程,相继建立了相应的环境污染防治体系,并制定了产业转型和森林修复措施,其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森林存量大幅提升,其典型案例,为全球环境治理提供了重要镜鉴。

事件影响

森林枯死病发生的原因及其危害。西德森林枯死病事件,是指受酸雨影响引发西德740万公顷森林相当一部分遭受污染而枯死。截至1983年,每年枯死蓄积量超过同年森林生长量的21%,34%染上枯死病,先后有80多万公顷森林被毁。在巴伐利亚国家公园,几乎每棵树都得了病,黑森州海拔 500米以上地区的枞树也相继枯死,汉堡也有3/4的树木面临死亡。在鲁尔工业区的森林里,秃树、死鸟、死蜂随处可见,居民的生活更是受到严重的损害。因空气污染,这里每年有数万儿童感染特殊的喉炎症。此次事件,也因此被西德社会环保组织称为“生态广岛事件”。

 

促进西德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森林枯死病事件发生后,西德不仅相继出台了系列严密的森林修复措施,还促进政府制定颁布了更加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建立起完善的环境治理体系。颁布了森林保护条例。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起,环境保护运动就开始登上了西德政治舞台。1969年政府换届,现代环保政策与法律在整个国家层面上得以锚固。1974年西德出台了《联邦污染防治法》,之后在其基础上针对西德地区的森林枯死病事件,1985年颁布《赤枯病防治条例》,1987年颁布《植物保护信息分类管理条例》,1989年颁布《植物检疫条例》和《联邦物种保护条例》。这些法律不仅规定了林场主对林业适用地、保护能力的责任,还涉及周边企业对森林保护的责任,从而将森林保护条例进一步具体化和条例化,为森林保护事业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除此之外,西德政府还制定了针对大型企业排放标准的《有害物排放法》《水法》《废物处置法》等,从而完成从事后追责到事先防范的环境治理模式转型。

 

创新环保技术建立了生态数据库。以世界卫生组织的四级标准为依据,西德建立了现代化环境监测设施,以减少有害气体排放。一方面,严格的环境法规和监测迫使污染型企业升级了环保设备,促进了西德企业环保技术的创新。另一方面,建立起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生态环境数据库,创新了相关科研人员对森林系统研究的方法,更新了西德森林生长和死亡的真实数据。同时,一些专家学者借助生态环境数据库,在有害物质对人类的影响、污水处理的新方法、空气脱硫脱氮、研制无污染产品等方面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

 

唤醒了民众环保意识。森林枯死病的发生引起了西德民众的重视,随着环境大讨论的不断深入,不仅促使环保议题逐渐由普及森林保护知识、恢复森林生态系统向反对公路机场大型污染场域等议题扩展,还增加了如环境和自然保护联盟等环境团体的数量和影响力,唤醒了民众的环保意识,从而使该地区环保事业逐渐向职业化和建制化转变。经过十几年的努力,以往森林枯死、乌烟瘴气、废水肆意的鲁尔区森林恢复了生机,空气变得清洁,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事件启示

经过一百多年的生态环境治理,如今的德国已经从森林枯亡、江河污染、粉尘漫天的生态危机中走出,其成功转型经验,可以为广大传统工业国家提供借鉴。

 

协同合作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如何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从西德生态环境治理实践中可以清晰看到,一是政府积极主动引导,二是企业严格执行、民众积极参与。对于我国来说,一方面,在国家层面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环境治理体系,制定多层次的环境立法,加强环境单行法和部门法之间的密切联系。另一方面,还需要企业创新环保技术,促进工业生产从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为主要特征的粗放型生产方式,向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高产出为主要特征的集约型生产方式转变。同时,相关专家以及社会环保组织应积极为生态环境治理建言献策,直接或者间接地参与到有关环保规划、环境立法、司法和执法各个环节中去。此外,加强三方协同合作,打通自下而上的自发性环保行动与自上而下的制度化绿色发展,有利于从整体上提升环境治理效能。

 

经济产业结构转型赋能绿色发展。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为西德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了新势能。对于我国来说,需要根据各地不同的发展情况,推动产业结构由低水平、低附加值、低开放度、高污染与高资源消耗基础设施向高水平、高附加值、绿色化和高开放度升级。在具体行动中,一方面,运用多种政策工具充分调动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为传统产业转型和新兴产业发展创造新发展结构。另一方面,在新旧产业集群重构的波动中赋能绿色发展,创造经济社会新发展格局。

 

绿色科技经济手段增强环境治理成效。从事后追责到事先防范的环境治理手段和绿色环保技术的创新,为西德治理之路提供了重要的方法和技术支撑。对我国来说,一方面,需要彻底根除一些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思想观念,从根本上由末端治理转向源头治理及其综合治理。另一方面,还要完善相关的环境补偿措施和环境污染惩罚措施,规定工业部门和企业必须为自己造成的环境污染承担后果,将排污者污染的责任具体化为经济赔付行为。此外,在现实举措中,可以通过制定能源税、电力税、汽车税、垃圾污水处理费等生态税费改革,建立碳交易体系和排污交易权体系,灵活运用市场经济手段促使企业和民众节能减排,打造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节俭适度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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